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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偷走了一个电器, 还要我去拿他买的东西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31 08:25:32 389人阅读

合伙人偷走了一个电器, 还要我去拿他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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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偷钱也是盗窃行为,要根据数额来确定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犯罪,处理结果是不同的。
一、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盗窃,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涉嫌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他人财物达不到刑法立案追诉标准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
二、相关规定: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03-31 08:2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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