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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三性的质证程序是什么?

李* 浙江-衢州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3.30 17:58:00 305人阅读

民事证据三性的质证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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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的,要由当事人提出疑问,然后由另一方进行答辩回答对方的疑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证据的客观性首先是指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感知。
(2)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而不是一种假设或虚拟,更不是对事实的杜撰或捏造。证据的这个特性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以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的内容本身必须是客观的。证据的客观性除了要求证据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以外,还要求证据的内容本身必须符合客观发生过的实际情况。
(4)证据的客观性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和说服力。证据是一种以事实来证明事实的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它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最可靠、最具说服力的。

您好,关于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的,要由当事人提出疑问,然后由另一方进行答辩回答对方的疑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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