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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土局对闲置的土地是怎么处置的?

任* 湖北-宜昌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3.30 12:48:11 454人阅读

2021国土局对闲置的土地是怎么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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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程序
一、立案。程序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相同。
二、调查取证。承办人应与土地使用者取得联系,了解土地开况及闲置原因,随同土地使用者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无法联系土地使用者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登报告知。
三、认定性质。由承办人对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上报。
四、确定方案。由清闲领导小组对调查报告及处置意见在闲置土地例会上研究,依照不同情况最终确定土地处置方案。符合闲置土地确定条件的,发出《闲置土地确认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关资料登记核实。
五、依法报批。按照例会确定的处置方案,承办人填写《收回土地使用权呈报单》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呈报单》,上报市政府批准。
六、送达。承办人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假如无法与当事人联系,报经局领导批准后登报送达。程序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同。
七、下达处罚决定书。程序与土地违法案查处相同。办结土地闲置处理手续后,发出《延长土地建设期限的批复》,批准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建设期限。
八、注销土地使用证。待诉讼期满后,执法队将案卷移交地籍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
九、土地入库。地籍科办完注销手续后,入土地储备库,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

2021-03-30 12:50:11 回复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一、立案。程序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二、调查取证。承办人应与土地使用者取得联系,了解土地开况及闲置原因,随同土地使用者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无法联系土地使用者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登报告知。三、认定性质。由承办人对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上报。四、确定方案。由清闲领导小组对调查报告及处置意见在闲置土地例会上研究,依照不同情况最终确定土地处置方案。符合闲置土地确定条件的,发出《闲置土地确认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关资料登记核实。五、依法报批。按照例会确定的处置方案,承办人填写《收回土地使用权呈报单》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呈报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六、送达。承办人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假如无法与当事人联系,报经局领导批准后登报送达。程序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七、下达处罚决定书。程序与土地违法案查处相同。办结土地闲置处理手续后,发出《延长土地建设期限的批复》,批准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建设期限。八、注销土地使用证。待诉讼期满后,执法队将案卷移交地籍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九、土地入库。地籍科办完注销手续后,入土地储备库,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一、立案。程序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二、调查取证。承办人应与土地使用者取得联系,了解土地开况及闲置原因,随同土地使用者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无法联系土地使用者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登报告知。三、认定性质。由承办人对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上报。四、确定方案。由清闲领导小组对调查报告及处置意见在闲置土地例会上研究,依照不同情况最终确定土地处置方案。符合闲置土地确定条件的,发出《闲置土地确认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关资料登记核实。五、依法报批。按照例会确定的处置方案,承办人填写《收回土地使用权呈报单》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呈报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六、送达。承办人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假如无法与当事人联系,报经局领导批准后登报送达。程序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七、下达处罚决定书。程序与土地违法案查处相同。办结土地闲置处理手续后,发出《延长土地建设期限的批复》,批准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建设期限。八、注销土地使用证。待诉讼期满后,执法队将案卷移交地籍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九、土地入库。地籍科办完注销手续后,入土地储备库,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一、立案。程序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二、调查取证。承办人应与土地使用者取得联系,了解土地开况及闲置原因,随同土地使用者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无法联系土地使用者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登报告知。三、认定性质。由承办人对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上报。四、确定方案。由清闲领导小组对调查报告及处置意见在闲置土地例会上研究,依照不同情况最终确定土地处置方案。符合闲置土地确定条件的,发出《闲置土地确认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关资料登记核实。五、依法报批。按照例会确定的处置方案,承办人填写《收回土地使用权呈报单》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呈报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六、送达。承办人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者《土地闲置费征收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假如无法与当事人联系,报经局领导批准后登报送达。程序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七、下达处罚决定书。程序与土地违法案查处相同。办结土地闲置处理手续后,发出《延长土地建设期限的批复》,批准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建设期限。八、注销土地使用证。待诉讼期满后,执法队将案卷移交地籍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九、土地入库。地籍科办完注销手续后,入土地储备库,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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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收回的规定有哪些

    专业解答《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4.07.27 7819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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