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分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采取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两种方式进行,收回土地使用权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公共利益或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5、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6、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7、临时用地者超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期限,又未办理续期手续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9、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及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土地。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行政司法机关不允许转让等。土地使用权一般就只有拥有土地的人才可以得到,而且土地使用权如果要进行转让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一定要合法的提交所有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征用抵押形式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即可以抵押物折价,变卖抵押物,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其他人侵害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集体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情形包括: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如果是乡镇村政府或村委会因为建设公共设施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话,就得依法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专业解答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在法律上体现的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中国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利用土地合法的取得收益的权利,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也是如此。
专业解答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为了建设一些公共方面的设施,而需要进行土地征收,或者说是面临着一个房屋的改造,还有就是街区的一个设施问题等,其实这样的一种回收的话,他必须要进行一定的补偿款项的发放,过去的话无法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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