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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几个高利贷,我还不上了,可是派出所不给立案

江** 黑龙江-绥化 个人债务咨询 2021.03.29 12:49:37 389人阅读

我欠了几个高利贷,我还不上了,可是派出所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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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还款,否则将面临诉讼风险。另,利息超过年利率24以上的部分可以拒绝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021-03-29 12:50:37 回复

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一、如果不立案有三种救济方式:第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第三是提起自诉。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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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空坠物派出所不管吗?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不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所以,派出所不会去划分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24.07.18 150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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