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焦作法律咨询 > 焦作名誉毁谤法律咨询 > 我的名誉受到损害怎么办?

我的名誉受到损害怎么办?

ask****584 河南-焦作 名誉毁谤咨询 2021.03.29 08:36:09 415人阅读

我的名誉受到损害怎么办 ?

其他人都在看:
焦作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焦作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08228条

当我们的名誉受到伤害时,我们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2021-03-29 09:21:52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35467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2021-03-29 09:32:48 回复
咨询我
167128512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8006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建议详细说一下,方便我们解答

2021-03-29 08:37:10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您好,您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1-03-29 08:42:24 回复
地区:河南-南阳 咨询解答:22488条

您好,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形。请详细描述。之后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2021-03-29 08:39:02 回复

自然人因侵权能够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公司在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也可以,在理论上有争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有观点认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权、名称权、荣誉权等是法人的人格组成部分,如果上述权利被侵害,事实上就是法人的“精神”受到损害。它表现为法人的资信、商誉等遭受损失。对此,法人、其他组织作为权利主体,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更多的观点认为,精神损害就是指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法人没有感知能力,没有所谓的肉体或精神痛苦,自然也就没有精神损害。故鉴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着重在对人权和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不宜规定法人、其他组织亦有精神损害,以免泛化精神损害赔偿,并引发大量恶意诉讼,造成司法资源的无谓消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采否定说。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同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中的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他人”,也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只限于自然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