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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立一下遗嘱,想问问遗嘱能力的相关情况

冯* 浙江-温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4.25 17:18:19 129人阅读

我想立好遗嘱,但是对立遗嘱的流程、资格之类的非常不清楚,想问一下,遗嘱能力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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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遗嘱能力人。有遗嘱能力人是指具有设立遗嘱资格的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 18周岁的自人为成年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在一般情况下,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有遗嘱能力人,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已的财产。
2、无遗嘱能力人。无遗嘱能力人,是指不具有设立遗嘱处分自已财产的资格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为无遗嘱能力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部分人都无遗嘱能力,不得以中写 嘱处分其财产,即使设立遗嘱也是无效的。

2017-04-25 17:2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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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能力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下:
有遗嘱能力人是指具有设立遗嘱资格的人。有遗嘱能力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有遗嘱能力人,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2017-04-25 17:2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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