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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9万元以下的,免缴增值税和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季度的期限是实际经营期间,年中成立的新纳税人,以实际成立日期到季度末,实际经营期间不满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确认免税销售额。8月份成立的纳税人,免税期间是8、9两个月,免税限额是6万元,9月份成立的,只能是3万元以下的免税,如果是7月份成立的,三季度才适用9万元以下免税的限额。明白了超过限额的只能按规定税法相关规定缴纳税款,没有办法补救,如果当月知道了,可以作废发票,跨月的不可以。
2021-03-28 16:19: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