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人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一、双方约定利息
1、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
1)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支持;
2)在24%-36%区间,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
3)超过红线36%,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始终支持返还。
三、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可协商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计费标准,并在契约中明确利率和计算方法。但需注意的是,该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契约中未明确利息,则可视为无息借贷。此外,如果仅约定了借款期利率,而未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出借人在逾期后可按照原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法院会支持这一主张。
专业解答若是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中并未就利息方面做出约定,那么在此情况下,出借方提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求,人民法院将会从严考虑,并有可能拒绝其请求。换句话说,倘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利息的支付问题没有任何明示或暗示性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便被认定为无法支付利息;进一步讲,假设双方对于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并无达成共识性意见,同样也是被看作主张不存在利息。
专业解答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要考虑协议的约定、利率以及逾期利息的情况。-若借贷双方有明确约定利率,且未超过年利率24%,则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至36%之间,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但债务人自愿支付的,法院会予以支持。-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则全部利息无效,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归还超出部分的利息。-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则在借款期限内,不支持支付利息。-若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且未超过年利率24%,则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若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且在24%至36%之间,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若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利率超过36%,则全部利息无效。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计算是有规矩的:如果借贷双方有明确约定利率,且未超过四倍LPR上限,那就得按约定来算利息;要是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就视为无息。要是判决生效后,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那还得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专业解答在借贷中,利息的计算通常基于双方的约定。只要利率不超过同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利息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那就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主动支付了利息后,也不能撤回或索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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