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河源法律咨询 > 河源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判决宣判后,又犯新罪的并罚,会被判多久

判决宣判后,又犯新罪的并罚,会被判多久

王* 广东-河源 判决执行咨询 2021.03.27 19:03:01 330人阅读

判决宣判后,又犯新罪的并罚,会被判多久

其他人都在看:
河源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河源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2021-03-27 19:05:0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