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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间接杀人罪的区别

潘* 河南-三门峡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7 06:50:11 434人阅读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间接杀人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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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认识因素方面。
前者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只因轻视能够避免而予以放任,无认识上的过失;后者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认识上的错误。
2.意志因素方面。
前者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后者则持有意放任、无意防止的态度。
3.行为因素方面。
前者确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则无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防止而不防止。

2021-03-27 06:5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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