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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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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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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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构成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些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主动要求或在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罪。
(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不能认定为罪。
(三)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也不能认定为罪。
(四)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罪。
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专业解答强奸罪普遍发生于行为人采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违反女性个人意愿,并强行与其发生不当性关系之时。此种情形亦涵盖了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的行径。而判断一项犯罪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核心要素便在于是否存在违反女性个人意愿的强迫性行为以及被害者的年龄因素。
专业解答强奸罪的判决通常是比较严厉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刑期可能会低于一年。比如说,未遂和中止的情况。未遂是已经开始实施强奸行为,但是因为外部原因没有完成;中止则是主动停止或者阻止了结果的发生。 具体的责任和刑期会根据行为的性质和程度来评估。如果有自首或者立功的情节,而且情况比较轻微,也有可能获得比较短的刑期。这些都会对强奸犯罪的量刑产生影响。
专业解答在讨论强奸罪的构成时,并非仅仅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进行判定,其关键标准在于性行为是否违反了被害者的意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乃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它强制手段,破坏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利,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同样地,针对男性受害者,法律亦有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强奸罪,乃体现于行为人违反女性的意愿,通过实施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从而实现强迫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具体犯罪行为。这类犯罪行为往往会对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及尊严造成极大的侵害。在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时,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存在违背女性意愿的事实以及是否采用了强制性的手段。
专业解答强奸罪往往在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强制威胁或采用其它不法措施,从而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不当性行为时予以实施。此种违法行径不仅对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和权益构成侵害,更对社会公共道德与美好风尚造成极大的冲击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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