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但超过造成协议损失30以上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再次建议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专业解答三方协议需一式四联,分别由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持有。 学生在签署后应将三联交回学校存档。 虽然特殊情况下可只交一联,但为确保权益和维护正式就业记录,建议按标准程序将所有副本交回学校。
律师解析 一、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力,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然后办理失业证,然后到你想去的单位再就业。 二、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
律师解析 学校发了新的三方协议,还要不要解约函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毕业生为了更好维护自己权益,最好要一份原三方协议的解约函。单位解除三方协议没有解约函的,如果协议有约定按协议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就可以解除。解约函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解除合同向对方提出的函件。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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