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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正常情况是?

王* 广东-中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23 12:17:02 414人阅读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正常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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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认可。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达成协议,并经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2021-03-23 12:18:02 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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