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法院认为无效婚姻,撤销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期限为1年不适用中止,其性质属于不变期间,不会主动干预,别人也无权干涉、中断或者延长,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这里的一年应当理解为除斥期间,也可以不提出,权利人即丧失该权利,超过该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因为可撤销的婚姻是效力待定的婚姻,而该权利的行使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的目的是对有瑕疵婚姻给予纠正的时间和机会、中断或者延长,即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具体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对于骗婚可以认定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不是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骗婚也不属于胁迫结婚,所以也不是婚姻中可以撤销的婚姻。因此,这种婚姻关系只能定性为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这样的定性是有悖于常理的,因为这个法律漏洞,导致骗婚的人更加,骗婚的现象越来越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制度。同无效婚姻一样,可撤销的婚姻与离婚是不同的。婚姻撤销后就意味着它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而离婚则是解除现有的有效成立的婚姻,它的前提是承认现有的婚姻有效成立。因此,两者在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上都是不同的。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由于撤销婚姻也是对现有的婚姻从根本上的否定,因此撤销婚姻的机关也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我国,当事人自己不能随便撤销婚姻,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提出申请,由它们来撤销婚姻,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撤销婚姻。
专业解答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定义(1)可撤销民事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主要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出现了欠缺或偏差;反之,无效民事行为的源头在于其行为本身根本未能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的各项要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性质上是有效的,但如果撤销权人选择对其进行撤销,那么该行为的效力将从其被撤销的那一瞬间起,产生溯及既往的毁灭性影响,呈现出自始无效的特征。
专业解答离婚制度针对合法婚姻,感情破裂或共识可导致解除。婚姻无效因欠缺成立要件(如重婚、近亲结婚、非法年龄结婚),自始无法律效力。婚姻撤销纠正有瑕疵婚姻,如受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情况。任何一方在上述情形下可依法申请撤销婚姻。
专业解答1、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2、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
专业解答婚姻有效性受到多重限制:重婚、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婚姻可被撤销的情形包括:受胁迫的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撤销;隐瞒严重疾病的结婚一方,若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可请求司法机关撤销婚姻。
专业解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