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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是不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不
是的。《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
专业解答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在我国的税务也越来越多,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国家的税是必须要缴纳的,如果出现偷税和漏税的话,国家必定会重罚,那如果对于交税不服的话,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纳税人是不是必须先税务行政复议?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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