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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毒品,构成盗窃么?

陈** 天津-开发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11 13:46:15 323人阅读

盗窃毒品,构成盗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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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毒品应当如何定罪,司法界未有定论,有的人认为将盗窃毒品的行为定成盗窃罪即遂,等于承认毒品是流通物可以出售,有背于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的人认为盗窃的成立与否,需要视构成要件是否符合,符合构成要件就成立盗窃罪。就笔者个人看来,盗窃毒品构成何罪,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盗窃者明知是毒品而盗窃的,应当定为盗窃罪,所盗毒品数量不计犯罪数额,只是作为量刑的情节;
第二种情况是盗窃者以窃取财物为目的而盗得毒品的,因为毒品是禁止流通物而不是公私财物,所以属于对象不能犯,该行为构成盗窃未遂。

2021-03-11 13:48:1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其实,盗窃抽奖券,如果数额达到立案金额的话,是可以构成盗窃罪的。具体而言,盗窃抽奖券的行为满足了以下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盗窃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行为人盗窃抽奖券,是想要将抽奖券占为己有,即使还没承兑,但是其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已经达到。是否承兑或是否中奖,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盗窃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行为人采用了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抽奖券非法占有,行为方法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等。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数额较大”是指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
“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只要达到以上标准,便达到了构成犯罪的标准。而抽奖券价值的认定,要根据其所附着的商品的价值等具体确定。
4、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一般情况下,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盗窃罪。

1、盗窃毒品仍然构成盗窃罪,我国已有很多判例。
2、作案人如果能投案自首揭发他人犯罪,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如果盗窃得到的毒品没有使用、扩散,依法从轻处罚。如果扩散到社会中去、卖予他人则涉嫌构成贩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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