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能确定。由行政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处理,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2004年11月1日)执行:海南省公安厅法制处:你处《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对同一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办理的请示》(琼公法字[2004]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尚未结案,可以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无需履行撤销手续。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行政拘留不能折低刑事拘留。
2021-03-10 22:26:47 回复专业解答刑罚执行中的行政拘留折抵刑期问题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拘留不仅可被视为刑罚的替代形式,同样可以折抵刑期。若行为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已触犯刑法,且在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前,有关行政部门已然据此赋予了行为人相应的行政拘留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该行政拘留时间应依法折抵为相应的刑期。
专业解答行政拘留案件中,存在着申请延期处理的可能性。当被处罚者对于行政拘留裁决不满并采取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时,他们便有权力向公安机关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请求。行政拘留指的是由特定授权的行政机构,在此特指公安机关,依法对那些违法犯纪且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人士,在较短期限内以约束其人身自由为目的所实施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实施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接受并负责处理的案件,在进行刑事侦查的过程当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之时,对当前实施犯罪行为者或重大嫌疑人采用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专业解答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将行政拘留与取保候审两种制度相结合。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保护。而行政拘留则是国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它并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因此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法规,在行政拘留的执行过程中,律师通常无法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因为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其性质与刑事拘留存在显著区别,并不涉及到律师的会见权问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