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佳木斯法律咨询 > 佳木斯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遗嘱继承的使用条件具体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使用条件具体有哪些?

胡* 黑龙江-佳木斯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3.25 12:59:57 144人阅读

朋友从小爸妈不在身边,都是爷爷带大的。爷爷上星期去世,手上有几间店面都留给他了,她说她知道爷爷很早就立遗嘱了,爷爷对她很好。现在想问问遗产继承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佳木斯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遗嘱继承的使用条件才能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
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2017-03-25 13:07:57 回复
咨询我

遗嘱继承的使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017-03-25 13:02:5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