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将江西“双方或一方为江西省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双方或一方为江西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专业解答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专业解答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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