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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我朋友经营的饭店门口拉横幅, 拉债还钱, 犯法了吗?

刘** 江西-南昌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06 13:27:29 2338人阅读

我到我朋友经营的饭店门口拉横幅, 拉债还钱, 犯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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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拉横幅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述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1-03-06 13:2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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