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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自建仓库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刘* 江西-宜春 税务诉讼咨询 2021.03.03 21:42:04 325人阅读

营改增后,企业自建仓库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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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自建仓库,增值税可以抵扣,但必须分两个年度抵扣,其中第一年抵扣60%,第13个月起抵扣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四条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1-03-03 21:4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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