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盐城法律咨询 > 盐城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追缴其他债务吗

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追缴其他债务吗

李* 江苏-盐城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3.01 22:44:10 419人阅读

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追缴其他债务

其他人都在看:
盐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盐城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犯罪嫌疑人用诈骗所得偿还个人债务不可以追缴。理由:  
1,赃款与赃物不同,赃物可以辨别,赃款是无法辨别的。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可以追缴,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赃物,可以追缴,特殊物需要出示发票或有关证件才能交易的,可以追缴,普通物(比如日常用品,无法辨别是否赃物)稍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不知道是赃物的,不能追缴。赃款也属于赃物的大范畴,赃款是一种货币物,是最普通的物,没有特殊性,没有价格性,谁持有,所有权就是谁的,给付也不会打折,是无法辨别是否赃款的,所以不能追缴。  
2,如果是帮助藏匿赃款、编造虚假债务转移赃款,可以追缴,不但可以追缴,而且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2021-03-01 22:45: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