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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有刑事责任么?

高** 内蒙古-通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2.19 23:50:38 2347人阅读

单位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有刑事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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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单位也是适格主体。如《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或者对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以成为伪造变造公文印证罪的主体。

2021-02-19 23:5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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