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丧偶证明(包括结婚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副处长葛东升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提交此证明会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丧偶当事人的配偶可能去世时间比较长,配偶死亡证明或已不在手中,需要重新找资料、跑部门开具死亡证明,过程会比较繁琐。”葛东升表示,本着让“百姓少跑路”的宗旨,市民政局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委等多个部门的死亡人口数据,与市民政局的殡葬火化数据整合,并纳入本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形成婚姻登记相关数据库。数据库中的死亡记录可以作为丧偶当事人再次办理婚姻登记的依据。
2021-02-08 00:27:07 回复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丧偶的情况下,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可以用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在当时并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前提下,可以去调取户籍档案或者去相应的民政局进行补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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