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普洱法律咨询 > 普洱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定

姚** 云南-普洱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2.07 17:18:14 492人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普洱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普洱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流程
公司股东就经营中的问题需要表决或者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若需召开股东会,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期限、方式通知会议的参会人员,如股东、董事、监事等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可能会别人民法院撤销或宣告无效。
因此,对于召开股东会事宜,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应首先遵循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章程未作特别约定,则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为: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未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除章程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除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2-07 17:20: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