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所谓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
2、所谓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专业解答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票据主要分为支票、汇票、以及本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律师解析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一般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汇票持有人向银行出示某一单据,并要银行付款的行为就是提示付款。一式四份的国家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提示期通常是从签发起的一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会受理,银行本票提示付款的期限,从本票出票起不可以超过二个月。
律师解析 关于提示承兑期限设定如下: 1.若汇票为定期付款或开出汇票之后定期支付之类型,则提示承兑的期限应截止于汇票(到期)日期前; 2.如若汇票采用见票后定期付款之资金结算方式,此时,提示承兑的期限范围将从出票之日算起,限期一个自然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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