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临沂法律咨询 > 临沂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妇女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罗** 山东-临沂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2.07 01:54:30 366人阅读

妇女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沂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合法途径

    专业解答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可通过协商、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管理申诉、仲裁或直接诉讼等方式维权。在友好协商和官方渠道无效后,可选择司法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2024.09.03 1256阅读
  • 小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小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7 1208阅读
  • 小股东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小股东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3 1913阅读
  • 小股东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什么呢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小股东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什么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2024.02.28 2281阅读
  • 小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小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8 1597阅读
  •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什么途径求得保护?

    律师解析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该政府部门不受理或者不作为的,教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2025.05.29 1269阅读
  •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哪些途径求得保护?

    律师解析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该政府部门不受理或者不作为的,教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2025.05.20 1185阅读
  •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哪些途径求得保护?

    律师解析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该政府部门不受理或者不作为的,教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2025.05.09 1042阅读
  • 小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提案制度。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累积投票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纠正了“一股一票”表决制度顿在的弊端。 4、加强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股东可以退出: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5.05.05 1281阅读
  • 公司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股东有什么救济途径

    律师解析 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措施或救济途径: (1)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为其维护自身的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 (2)赋予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 (3)其他民法典上的或者侵权法上的权利,如不作为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解约补偿权等。

    2025.02.04 923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