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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吸收资金三十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了,构成诈骗罪吗?

贾* 黑龙江-七台河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1.01.30 23:13:58 409人阅读

以个人名义吸收资金三十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了,构成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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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朋友以个人名义向亲友吸收资金三十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以诈骗为目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第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01-30 23: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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