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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从拘留的日期算还是从送看守所日期算

王** 广东-茂名 刑事立案咨询 2021.01.09 14:48:34 469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拘留的日期算还是从送看守所日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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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021-01-09 14:4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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