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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行政处罚的答复函,能成为部门规章的依据吗

王** 广东-肇庆 行政复议咨询 2020.12.27 11:15:57 432人阅读

违反了行政处罚的答复函,能成为部门规章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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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办公室的答复函,不属于规章,但比规章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因为它是代表对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  根据《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规定法制办的职责之一是“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2020-12-27 11: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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