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濮阳法律咨询 > 濮阳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院调解,对方还要继续调解,这是什么意思?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院调解,对方还要继续调解,这是什么意思?

牛** 河南-濮阳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2.27 04:35:55 418人阅读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院调解,对方还要继续调解,这是什么意思?

其他人都在看:
濮阳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濮阳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积极赔偿并得到谅解的,可从轻处罚。如果赔偿得不到谅解的也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尽最大力量赔偿。仍然能争取缓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020-12-27 04:37:5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