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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销售及充值零税率发票怎样申报纳税?

柯* 江苏-徐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2.09 02:54:22 3417人阅读

预付卡销售及充值零税率发票怎样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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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解析:
售卡方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误开了专用发票,则因为开具了抵扣凭证,要计缴增值税.售卡企业发售单用途卡,或者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通常是购卡方支付一定资金取得等值的预付卡.售卡方虽然取得了预收资金,但未实现销售,因此这笔预收资金不计缴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023-06-28 17:0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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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卡方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误开了专用发票,则因为开具了抵扣凭证,要计缴增值税.售卡企业发售单用途卡,或者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通常是购卡方支付一定资金取得等值的预付卡.售卡方虽然取得了预收资金,但未实现销售,因此这笔预收资金不计缴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023-06-28 17:0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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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预付卡销售及充值属于不征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下简称53号公告),在销售预付卡时,可开具发票,但是开具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中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从而不计征增值税。r这里需要注意预付卡与会员卡的区别,如果为取得会员资格而支付的费用,销售会员资格应按照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计征增值税,即在售卡环节即应计征增值税。

2020-12-09 02:5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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