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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如何交付标的物

李** 江苏-宿迁 消费权益咨询 2020.12.08 11:14:55 434人阅读

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如何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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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地点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
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2020-12-08 11:1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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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逾期交付货物可否再主张违约金?

    专业解答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可以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主张违约金。这种惩罚是惩罚性的。它不是建立在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前提下。即使不能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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