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是否有服刑期限?

取保候审是否有服刑期限?

宋* 湖北-恩施 取保候审咨询 2020.12.06 17:54:46 329人阅读

取保候审是否有服刑期限?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恩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不算入服刑期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最终保证侦查、、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而服刑期间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由于取保候审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因此也就不算入服刑期间。判处刑罚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0-12-06 17:56:46 回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时限的相关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七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八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九条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条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一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个刑事责任的,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二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一条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取保候审人员是否限制自由

    专业解答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确实会在某种程度上遭到一定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全部权利都将被彻底剥夺。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点,以及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自身情况等等。这些举措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并积极参与到整个司法程序之中。

    2024.10.25 1834阅读
  •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折抵限期

    专业解答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无法将其直接转换为相应的刑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仅有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前的关押时长方能作为刑期予以抵扣。然而,取保候审属于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因此,在此期间内并未计入刑期之内。不过,倘若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实质性限制,例如实际拘留或者逮捕等情形,那么这部分时间便有可能被纳入刑期计算范围。

    2024.10.25 1959阅读
  • 取保候审期限能否延长

    专业解答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尽管其期限可以经过审批予以适度延长,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的执行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如果上一级监督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实施该项措施的,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为其办理相应的延长手续。

    2024.10.24 1905阅读
  • 取保候审是否记入服刑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不是服刑期的计算范畴,也不是刑罚的执行方式。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被监禁,不符合刑罚执行的具体条件。因此,取保候审不计入服刑时长。简单来说,取保候审只是一种法律程序中的预防性限制,而不是刑罚本身。

    2024.10.24 1509阅读
  • 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犯或者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然而,若在取保候审的刑期临近届满之时,各相关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此类措施以保障嫌犯或被告的权益,则应在期限结束之前完成续保的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续保的期限同样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024.10.23 1624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