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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要求提交答辩状,保持良好心态,提前预备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做好应诉准备。
一、当事人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被上诉人需要做好应诉准备:按要求书写并提交答辩状;必须保持良好心态,不能让心乱了,影响情绪;结合双方主要矛盾焦点,准备对己方有利的证据。
2020-12-05 15:00: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