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建筑物造成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建筑物造成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宋* 湖北-恩施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0.12.04 13:33:08 446人阅读

建筑物造成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恩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 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 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 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0-12-04 13:34: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解析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了三个侵权责任主体: 一是所有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拥有所有权的人。 二是管理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人。 三是使用人,指因租赁、借用或者其他情形使用建筑物等设施的人。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他责任人是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之外的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该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9.04 103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