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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女的,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

任* 湖北-宜昌 离婚咨询 2020.12.02 23:21:22 325人阅读

我是一个女的,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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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12-02 23:23:22 回复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应该是劝和不劝离的。但是对于一心、坚决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来讲,你完全可以依据《婚姻法》规定的内容去做,达到离婚的目的。唯一缺陷就是时间跨度要比民政局协议离婚长不少。《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依据此法规你有以下几种办法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愿望的:1、对于上述(一)、(二)、(三)、(五),你自己可以通过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出诉讼,但是一定要在具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得到的支持2、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你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提出诉讼,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如果对于第一次诉讼判决不与离婚的,你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就可以得到的支持。但是这样时间跨度最长的就要10个月(第一次诉讼3个月、生效15天,间隔6个月第二次诉讼3个月、生效15天)。3、如果你还另有住房的,那么就和对方分居两年,然后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四)的规定,向被告住所地提出诉讼,就可以得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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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2 13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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