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一定代表就要转出;是否要转出,是看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主要是涉及到一个时间差导致用途改变的。。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当时在符合各种抵扣条件下做了进项税额抵扣,但是月末盘点的时候,发现该批材料因为管理不善丢失了,那么这笔材料就变成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但是当初购买的时候不知道以后会丢,所以,当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因此现在要把这笔进项税额转出。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化妆品,目的就是为了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那这样刚开始就很明确的知道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这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但是现在也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因为本身也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
2020-12-01 02:41:15 回复专业解答货运代理人行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表明,他们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商务辅助的经纪代理服务,货运代理人实质上是受货主、船舶所有者等委托,负责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港口相关手续,以受托方身份操作,体现了物流中介的专业角色。
专业解答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商品或服务进项税额,仅生产制造、加工等领域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若误将职工福利费纳入抵扣,需按规定转出已抵扣的税额。企业在认证当月应将税额从“应交增值税”转入“进项税转出”。
专业解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方式抵扣。
专业解答若未在开票后180天内申报进项税,将视为放弃此权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等,需在开票日起到税务机构验证。验证成功后,次月申报期内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抵扣申请。
专业解答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期限为开具之日起的360个自然日。纳税人需在此期间内完成认证或确认处理,并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抵扣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此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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