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 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相关规定,继承人须在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纳之税款及债务。换言之,若债务承受人离世,则其生前负担将由继承人承担,然而继承人所负责任亦仅限于其所继承之财产的实际价值。如若遗产价值无法全额清偿所有债务,此种情况下,继承人有权选择不负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其自愿履行清偿义务。
专业解答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共债则主要涵盖了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经事后确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若债务人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方债务视为共同承担,个人遗产债务由其去世后遗产偿付。遗产遵循遗嘱或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配偶、直系亲属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等为第二顺位。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可协商调整。继承权会因谋杀、争夺遗产、严重遗弃、篡改遗嘱等行为丧失。
专业解答经办人员仅作为特定事宜的处理者存在,并不必然成为债务的承担主体。然而,经办人员必须证实其自身并未实际占用相关资产或为该项债务负有直接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经办人员无需对可能产生的责任及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若经办人员被确认为债务的主体,则将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专业解答经办人员仅作为特定事宜的处理者存在,并不必然成为债务的承担主体。然而,经办人员必须证实其自身并未实际占用相关资产或为该项债务负有直接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经办人员无需对可能产生的责任及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若经办人员被确认为债务的主体,则将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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