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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造成损失,生产者不用担责吗?

王** 广东-中山 产品质量咨询 2020.11.29 21:01:01 469人阅读

产品缺陷造成损失,生产者不用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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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非销售者的过错,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而受害人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后,受害人既可以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即受害人在时索赔时有选择权。被索赔一方(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先行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什么情况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2020-11-29 21:02:01 回复

你好,根据本条规定,致人死亡伤害的赔偿范围包括:除包括赔偿死亡人员在治疗、抢救过程中所支付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这里所讲丧葬费是指用于办理死者丧事、安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该费用应当以当地一般丧葬所需要的费用标准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是指侵害人支付给受害人家属的一种抚慰、安抚的费用。这种费用既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又是一种精神的安慰。生前扶养的人属于必需的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的日常生活费用。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应当以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为标准,以上是我对因产品缺陷赔偿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范围的回答


一、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非销售者的过错,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而受害人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后,受害人既可以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即受害人在时索赔时有选择权。被索赔一方(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先行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什么情况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产品缺陷赔偿范围 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获得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受害人可要求产品的责任人恢复原状、修理,如果不能恢复原状,则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折价补偿。 2、直接损毁的财物的实际价值,如果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被直接损毁的物品要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的数额,如:八成新的彩电,原价5000元,则只能按4000元赔偿。 3、除直接损毁物品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例如:电风扇漏电造成房间起火,而该房间是旅馆内的,则除实际被烧毁的财物可要求赔偿外,因不能作为旅馆使用而减少的营业收入也应作为损失计入,可要求赔偿。 4、为处理事件而耗费的钱财等,包括误工收入、交通费、鉴定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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