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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李** 江苏-扬州 私人律师咨询 2020.11.29 19:37:29 457人阅读

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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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无效情形: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没有进行追认;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他人签订合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违反《继承法》法定代书遗嘱要件的,属于无效代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如果代书遗嘱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则属于无效代书遗嘱。
以上是关于三种情形代书遗嘱无效情形有哪些的解答。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或股东个人需求,代持股已经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代持股协议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合同,那么其效力受合同法规范。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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