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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怎么算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1.27 13:53:48 454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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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精神损失并没有特别的标准,主要是看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你造成精神痛苦的程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不过你的伤害成度如果达到伤残的话,一般都能得到精神损害抚恤金的。
【法律依据】最
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020-11-27 13:54: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2.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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