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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侵犯我的隐私,翻我的东西,查我得手

ask****096 黑龙江-佳木斯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1.23 19:42:52 17635人阅读

父母老侵犯我的隐私,翻我的东西,查我得手机,每天都要问老师我得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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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受到侵害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限定公民人身权不受违法侵犯和限制。人身不受违法搜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认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40.以书面、表面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导致肯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做法。以书面、表面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导致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做法。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导致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做法。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0-11-23 20:0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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