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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高于或低于委托人所得的价格买卖委托人所得的

母** 河南-新乡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1.16 17:15:57 395人阅读

委托人高于或低于委托人所得的价格买卖委托人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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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行委托任务的结果比合同规定的条件更为优越时,即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低于指定价格买人,使委托人增加了收入或者节约了开支,其增加的利益(高价卖出多出的价款或低价买人结余的价款),应当归属于委托人,但行纪人可以要求增加报酬。如果行纪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按照商业交易的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利益归委托人,行纪人不能取得报酬。

2020-11-16 17: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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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行政类委托结束后,村委会与被征收人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

    专业解答按照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村委会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没有拆迁人资格。因此,对于拆迁人委托给村委会负责具体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等事项,这一委托行为应当属于行政类委托,因为这相当于是村委会承担了一部分行政职能。但是在委托行为结束后,村委会和村民在具体协商安置方案的时候,就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也属于一种民事合同。

    2024.08.28 25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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