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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单位合作十年了,可三年前产品质量太差

ask****257 江苏-南通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16 10:30:49 376人阅读

律师你好,有一单位合作十年了,可三年前产品质量太差了,导致我单位产品质量不稳定,损失了不少,后不合作了,帐面上欠他们五万多元,可他们一会儿说欠他们六万多,一会欠他们十多万元,二十多万元,我们要求他们拿出真实的帐本来对,就是没有,带过来的帐本就是涂涂改改的,也看不懂,请问过了三年我们该怎么做,对方如诉讼我们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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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产品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020-11-16 10:4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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