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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利用股东的名义借款和借款合同

王* 广东-中山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1.13 17:46:58 427人阅读

公司法人利用股东的名义借款和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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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东要不要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名义,一种是公司名义:
个人名义:
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
公司名义:
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
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

2020-11-13 17:4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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