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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个新成立的公司是认缴的(资金没有到位),股东

赖* 江苏-苏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1.12 09:17:30 350人阅读

你好,请问一个新成立的公司是认缴的(资金没有到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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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这样,也是要用于公司的经营的。事实也是这样的作为公司的股东,既然认缴了,而不是您自己买的,是否控股,您要用这100万元买车。不知道您占公司的多少比例的股份,而不是由您一个人来决定的,也要全体股东形成股东会决议来决定,总是要实际注入资金的,也相当于用公司的资金买车。如果您认缴100万元的话,每个股东都是要实际缴存认缴的股份的。而且是否用这100万元去买车,其他的股东也是这样,有绝对的决定权,建议您改变一下思维方式

2020-11-12 09:19:30 回复

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工商局的企业年报中可以查看股东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另外还是存在有些行业,规定是必须注册资金一次全部实缴的。例如银行,典当行,保险,贷款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容易发生资金风险,需要能够保证自身的实力。有了认缴制,注册公司确实越来越容易了,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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