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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两个股东撤出,其中一个股东可以再转让吗?

文** 海南-海口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1.07 01:55:51 437人阅读

原来的两个股东撤出,其中一个股东可以再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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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持有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可以出让。但是转让股份是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在原有股东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向外部转让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11-07 01:5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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