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珠海法律咨询 > 珠海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王* 广东-珠海 行政复议咨询 2020.11.06 13:26:42 419人阅读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人都在看:
珠海律师 行政类律师 珠海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下列事项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变更、废止农村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行政复议法制定前施行的《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大大扩展了;同时也比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大大扩展了。就是说,有些事情虽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样就能更充分地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

2020-11-06 13:27:42 回复

申请人当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笔录并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和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人书面申请的,接待人员应当核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性和送达时间、申请人是否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以及其他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并进行登记,留存相关原始材料的复印件,对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和“申请人提供材料”印章;(二)申请人口头申请的,接待人员应当当场核对和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交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三)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人员可以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记录在案。申请人执意申请行政复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四)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省政府受理的,接待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记录在案;(五)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接待人员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列明补正材料的内容并记录在案,补正记录交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以上就是对行政复议接待室的解答。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